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相同。如有不符,营业执照地址已变更,但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未变更。(注:10月1日以后,国家开始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共同登记在一张营业执照上。)
提交公司地址变更信息:
1.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本信息登记表(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与相关许可证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2.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注:法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法人单位,请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在香港、澳门注册的,应当提供《回乡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台湾人,提供《台湾同胞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国人的,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合作企业的事务合伙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交事业单位代码证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代码证书原件;
6.变更单位名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原件;
7.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经工商部门审核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关联许可证上未登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的,应当提供相关任职文件原件。
注释:
所有工商变更事项只能根据市场监督局规定的公司章程模板进行修改。并且未经允许不能进行其他更改。如需追加修改章程,需申请章程变更业务。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转行的信息,请在“问答”中咨询或提问,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