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必须知道的五类涉税事项(上)
2021-02-25 19:05:47

在“大众创业创新”的号召下,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本期《边肖》将带领大家了解新企业必须了解的五大涉税事项(一)——税务登记和银行金融系统备案。

新设立企业涉税业务之一——税务登记

新办企业常见的税务登记情况有两种:“一照一码”户籍和单位纳税人登记(适用于非“一照一码”纳税人)。

一、“一照一码”开户登记

“一照一码”户籍,是指新设立的企业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后,无需重新进行税务登记。

需要登记设立“一照一码”户的新办企业主要是2015年7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提示

(1)纳税人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税务局前台打印《通知》,或登录国税网上税务所旧版自行打印;

(2)纳税人可以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网站初始密码”登录国税电子税务局。

二.单位纳税人登记

新设立的企业在2015年7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新设立的企业按单位纳税人(适用于非“一照一码”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并缴纳罚款。

搬运材料

(1)《税务登记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的);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其身份的其他合法证件。

提示

税务登记表(A01001)可从“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二期-公共服务-综合服务-表格下载”下载,或在罗湖区分局一楼办税服务大厅表格发放处1号柜台找到,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

样表如下。

新设企业涉税业务-银行金融系统备案

新企业需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银行存款账号、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

一、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全部账户。

具体而言,新设立的企业应当自开立基本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搬运材料

(1)纳税人存款账号报表;

(二)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小费

(1)纳税人存款账户申报表(A01037)可从“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二期-公共服务-综合服务-表格下载”下载,或在罗湖区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大厅表格发放处的⑩柜台找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样表如下。

(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银行存款账号,核实税种并生效后,需根据实际需要,持有效税务及身份证件,在以下指定银行的任意网点签署银税联网协议。

目前与深圳国税局签约的联网银行有23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广州银行、东莞银行。

二.财务会计系统和会计软件备案报告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

具体而言:(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还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软件、操作说明及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搬运材料

(1)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备案报告;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者纳税人财务会计方法;

(3)财务会计软件,操作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电脑记账的纳税人)。

Tips

《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软件备案报告》(A01038)可从“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二期-公共服务-综合服务-表格下载”下载。

样表如下。

来源:罗湖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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