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今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被评为A?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抵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本评估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限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估年度税收抵免评估结果为D级;
(三)异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申报为零或负数,或在一个评估年度累计6个月;
(四)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税收抵免管理若干业务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五、不能评为A级的情况,
评估年度异常原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申报增值税或营业税为零或负数,不能评为甲级..
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政策性减税免税等正常原因。不正常的原因是除了以上原因之外的其他原因。
季度报告视为连续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