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部分纳税人对于如何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都不是很清楚。本文将谈谈红色字母发票。
1。什么情况下应该开具红字发票
前不久,税务官老张接到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通过认证。但是供应商刚打电话说发票金额不对,他们又给了。无效,这张发票怎么办?”
就纳税人而言,此类发票如何处理,能否开具红墨水?
指导说:已经作废的发票不能申请红字,买方认证的税不能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作为进项税。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要求卖方补办正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6〕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买方认证一致后,销售退货、开票错误、暂停应税服务等。,但不符合发票注销条件,或因销售部分退货、销售折扣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不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或抵扣联不能退回;
——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买方未使用该发票申报抵扣并返还发票及抵扣。
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卖方申请第三种情况下的红字信息表。
2。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在系统中不能作废。我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遇到的问题。
税务局老张说,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作废后再抄报税。如果发票信息已经提交到税务局系统,则不能作废。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申请红字发票。
怎么申请红字发票?
导游说:红墨水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填写红墨水信息表,将信息表上传到税务局系统,下载生成号码的信息表,卖家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进销存系统有两种,即金税号牌和税控号牌。具体的红字应用路径略有不同。
3。为什么信息表上传不成功
前不久,北京某快递公司财务小江来到税务所咨询:“我们公司开具的发票被对方退回,说金额有误,但我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总是提示蓝色发票有认证记录。无法上传,怎么办?”
据介绍,系统中有一条认证记录,表明该专用发票已被买方认证,因此买方应以红色字母申请信息表,然后将通过审查并生成编号的信息表提交给卖方,卖方将开具一张否定发票。
指南称:企业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也可能会遇到以下提示:
“发票已过认证期,不能申请红字”——卖方应在发票认证期内填写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买方或被买方拒收,卖方应在专用发票认证期(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限未进行认证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蓝色发票本月或上月未开具,无法上传”-卖方在选择开具红字发票信息时勾选了“因开票错误等原因未发货”。申请红字时,只能选择本月或上月开具的未交付给采购方的发票。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勾选“由于发票不正确导致买方拒收”来完成上传。
“红墨水信息表中的金额大于蓝墨水发票中的金额”-出现此提示时,需要先验证信息表中的金额是否准确。如果没有错误,是因为同样的信息表重复上传,但大多数情况下是后者。
4。哪些问题需要税务机关协助
北京某展览公司给武汉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武汉公司认证后发现错误,用红字申请了正确的信息表,并连同发票一起退回北京公司。由于疏忽,北京公司的会计人员在开具负发票时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号,并手动将负发票信息更改为与原始蓝色发票相对应。但北京公司发现无法申报负产量,发票在次月报税期间无法作废,不得不提交税务机关办理。
指南说:如果负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局系统会提示核销失败,不能申报。由于北京公司负发票的票面信息出具正确,所以只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号。此时税务机关需要更正信息表号,将错误的信息表号更正为正确的号,这样企业才能正常申报。
负发票要和信息表一一对应。除发票已被认证扣除的情况外,负数发票、信息表、蓝字发票应对应,否则系统报错,无法申报。大家也要注意企业端系统不能修改,需要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的几种情况:
——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取消。如果错误的信息表没有上传,可以直接在计费系统中作废,不需要去大厅处理。信息表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不能修改,应持纸质《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处注销。
-负发票是错误的,但不能再作废。负发票错了,不能申请红字发票,所以发现错误要及时作废,开具正确的发票。错负发票不能再作废的,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要求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