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