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修订!7月1日起施行
2021-10-13 09: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2021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格和说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是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1年版)》的部分表格和填报说明。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免税收入、扣除收入、收入减免及其他优惠明细表》(A201010)、《所得税减免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情况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1年版)(B100000)。 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申报说明。 三、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A类,2021年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部分表格样式及填制说明的公告》等。 特此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乙类,2021年版)》(B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甲类,2021年版)》《部分表格及填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解释2010年6月14日, 2021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2021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格和填报说明的公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2021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格和填报说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解释如下:1 .修订背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2021年2月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如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将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为及时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21年版)》部分表格。 二.修订内容本次修订共涉及5个表单,其中3个表单调整表单样式,2个表单仅修改填写说明。 (一)表样调整1。免税收入、扣除收入、收入减少等明细清单。(A201010)首先,应以简化的方式报告。 删除原表第7行中的“(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8行中的“(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表格调整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分门别类,而是将“(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行号一并填写,行号由第6行调整为第8行。 二、在原表中“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项下,增加“持有创新型企业cdr的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永续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两项,为调整后表样的第六、七行。纳税人用于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持有创新型企业CDR的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 第三,在原表第23行项目“(四)其他”下,增加两项,即“1。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和”2。其他”,作为调整后的样本行23.1、23.2,由纳税人填报享受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减征90%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是在原表第33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收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项下,增加“其中:新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运营收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项, 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填报享受新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运营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收优惠情况。 2.《优惠所得税减免税明细表》(A201030)原表第28行“二十八及其他”项下增加“1。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用于污染防治调整表样本的第28行和第28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及年度纳税申报表(乙类,2021年版)(B100000)。一、在原形式的前富深圳注册公司“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项。分别是“持有创新型企业cdr的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中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作为调整后表样的第八、九行, 用于纳税人填报享受持有创新型企业cdr的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将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永续债券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 二、原表第8至17行将顺延至第10至19行。 三是为满足纳税人享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地方份额减免政策的税收优惠,增加第20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地方份额减免”。 四、为满足纳税人计算当期实际应纳(退)所得税的需要,增加第21行“当期实际应纳(退)所得税”。 (二)报告说明的调整。首先,上表样本的行需要调整,相应的填报说明已经修改。 二是为落实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由于不涉及表格样式调整,仅修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制说明,增加最新文件依据,并明确相关填制要求。 三、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4行“按具体业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口径。 四是2021年营业性文化机构转型为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减征或新征企业所得税。由于不涉及样本调整,只修改了上述政策涉及的表格对应行的填报说明。 三、实施时间《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对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自2021年6月报告期起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对实行季度预缴的居民企业,将从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期起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 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您的财税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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