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惠城区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惠城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Xi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项政策措施。
一、网上报名
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减少登记环节、时间和费用,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实行登记专务。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标准。
二、落实告知承诺
对涉及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的企业产品,要迅速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加工费时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通知承诺制,企业承诺在相应期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再当场给予办结。
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推进网上加工,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发放。对新申请许可的企业和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如需现场核查的,由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告知低风险食品试点,对符合要求的实行“先认证后调查”。
检测机构资质认证采用网上办理、邮寄方式全面实施,采用延期审查、告知承诺、远程监测审查、专家文件审查等方式进行。
便利企业M&A交易,经营者在线申报集中反垄断审查,可以提高简单案件审查效率,保障企业M&A交易顺利进行。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机制,加强对企业竞争合规的指导和服务。
三、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
对转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生产企业,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检验程序,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部分企业自检报告。现场确认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后,立即对产品进行注册登记,发放生产许可证。对转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紧急审批,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所需药品注册申请的审批。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充分释放产能,全力保障临床供应。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实施注册、生产许可、检验检测等专项措施,合并审批流程。
与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要求优先审查和办理。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快速筹集资金和续贷,缓解资金困难。
第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无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办理。
对于因疫情未能按时换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导致许可证到期的生产企业,可以申请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延期申请。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时,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后。
对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延期换证。鼓励有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行申报和承诺的方式,避免审查和更换。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审核换证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对复工复产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企业,因疫情原因超过相关时限的,给予停止或延长时限、要求恢复权利等便利救济政策措施。
五是加快标准转换应用
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转换,推动出口产品按标准与国内标准衔接。按照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才允许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鼓励社会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生产出口国外标准口罩且未取得相关资质而具备生产国内标准口罩能力的企业,加快加工。
不及物动词异常清单的审慎管理
生产经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可简化流程,尽快迁出。因疫情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时排除在业务例外名单之外。
七、严格查处乱收费和涨价行为。
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查处涉及企业的各类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支持企业增加产能,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和原辅材料的市场价格秩序和稳定。
八、加强质量技术服务援助
测量类型评估将由专人接受,以缩短测试时间。相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检定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
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程序和规范,实现防疫控制和企业复工的精细化管理。启动文章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
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网上咨询、受理、评估等综合服务渠道,采取网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办理3C认证等方式。
九.技术服务费减免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和特种设备检验项目的检定、校准费用减免50%,对高明省内企业免收各类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费用。市场监管总局所属标准化技术机构免收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标准翻译等费用。
十、鼓励企业参与“三包”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不断提高活动覆盖面,搭建企业与民生期待沟通信任的平台。鼓励更多企业参与“三包”行动,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团结疫情防控力量。
各级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十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