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2021-11-18 09:06:16
众所周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设立程序简单、股东对公司控制权强、责任有限、避免公司陷入僵局等诸多优点而备受企业家青睐。 尤其是公司法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随之而来的创业风格吸引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遍地开花。 然而,虽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承担有限责任,但在实践中,很多人往往忽略了其承担有限责任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因此,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法律纠纷数量,尤其是股东被债权人追究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商业案件,近年来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 因此,林俊·边肖在这里讨论如何防止股东的连带责任。 0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概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注册公司司法2021》第57条第2款)。 即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公司联系紧密,导致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可能性较高。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0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避免连带责任,规范财务报表和账簿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做账,不能随意记账。 坚持年度审计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和一个受益人,所以公司每年结算后,都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也是相关法律要求的。 依法支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分红时注意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发生分红但个人所得税不扣缴,那是不可能的。 在实践中,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做到以上三点,就可以基本避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此外,实践中也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因为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财产一旦被认定为与公司相混淆,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然,这需要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一般除债权人单独举证外,如果其配偶同时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夫妻双方均知悉其债务的,也可以认定为共同经营活动。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股东的配偶也应注意尽可能避免在公司工作,以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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