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这些步骤帮您整理好啦!
2021-10-30 10:01:19
分公司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很多小伙伴在实际操作中很困惑。 沈会为大家解答这个。 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区分分支机构计算分摊比例,计算季度预缴税款分摊税额。第一步:区分需要在当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第5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总公司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在当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分配和缴纳。 其中,二级分行是指由合并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的分支机构,由总行直接对其财务、业务和人员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同时,57号公告第16条规定,如果总行设立了以生产经营职能为主的部门,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薪酬和总资产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则该部门可视为二级分行。 注意,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行有五种。 它包括:1 .不具备主要生产经营职能,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二级分行,如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2.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行;4.当年取消的二级分行;5.总结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第二步是计算每个分支的比例。总行根据各分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员工工资、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行所得税占比。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某分行股份比例=(该分行营业收入÷各分行营业收入之和)× 0.35+(该分行员工薪酬÷各分行员工之和)× 0.35+(该分行总资产÷各分行总资产之和)×0.30。 第三步:计算各分公司分摊的税额。汇总纳税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应退税款的汇算清缴,其中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按分摊的税款就地缴纳或退还国库;50%由总公司分摊支付。 第四步各分支机构应按季度按期纳税,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缴纳,具体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纳税企业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预缴分摊方式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金额,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难以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也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预缴分摊方式,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地预缴。 提前还款方式一经确定,当年不得变更。 第五步分支机构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按照57号公告规定的税收分成办法,计算总机构应纳的年度所得税,扣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计算应纳的税款,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纳的税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当场办理纳税或者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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