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此前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是否需要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开心代理记账报税普及税收常识,深圳注册公司后财税不用愁
2021-10-19 09:15:13
开心代理记账报税,普及税务知识。深圳注册公司后,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不用担心。如果他们之前提交过《关于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声明》,是否需要再次提交《关于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声明》?答:由于10%加计扣除政策和15%加计扣除政策的申请主体不完全相同,已经申请10%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扣除政策的条件,在首次申请政策时需要提交《15%加计扣除政策申请声明》,不能使用原《加计扣除政策申请声明》。 会计、税务问题,就咨询快乐税务吧!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是为您解决税务稽查危机的专业会计师团队。 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会计师团队,处理过近万个账目、税务、疑难问题,是中小企业客户的首选顾问。 因为经验丰富,所以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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