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哪些45类?-
商标2113类别45详情:
第一类:工业、科学5261、摄影、农业、园艺4102、林业用化学品;未加工合成树脂1653;未加工的塑料材料;肥料;灭火成分;淬火和焊接准备;食品化学品的保存;鞣制材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天然树脂原料;油漆工、装饰工、印刷工、美工用金属箔、金属粉。
第三类:漂白剂等洗衣用材料;清洗、抛光、去污和研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第四类:工业油脂;润滑剂;用于吸收、润湿和粘合灰尘的组合物;燃料(包括发动机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药物和兽用制剂;医疗卫生准备;医疗或兽医用营养食品和物质、婴儿食品;供人类和动物使用的膳食补充剂;石膏、拉伸材料;牙洞填充材料、牙蜡;消毒剂;消除有害动物的准备;杀菌剂,除草剂。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的金属建筑;铁路轨道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非电缆;五金,金属五金;金属管;保险箱;不属于其他类别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第七类:机器和机床;电机和发动机(陆地车辆除外);机器耦合器和传动部件(陆地车辆除外);非手工农业工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第八类:手工具和用具(手册);刀叉勺餐具;伴随武器;剃刀。
第九类:科学、导航、测量、摄影、电影、光学、称重仪器、测量工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援(救护)、教学装置和仪器;加工、转换、传输、积累、调节或控制电力的装置和仪器;记录、交流和重放声音或图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记录盘;光盘、DVD光盘等数字存储介质;投币式起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第10类:外科、医学、牙科和兽医仪器及器具、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手术用品;缝合材料。
XI类别:照明、供暖、蒸汽发生、烹饪、制冷、干燥、通风、供水和卫生设备。
第十二类:车辆;陆地、空中和海上运输工具。
第十三类:火器;武器和弹药;炸药;烟花。
第十四类:不属于其他类别的贵金属及其合金、贵金属制品或涂有贵金属的物品;珠宝,宝石;时钟和计时仪器。
类别15:乐器。
第十六类:纸和纸板,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用粘合剂;美术用品;刷;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制品(不包括在其他类别中);打印类型;印刷版。
第十七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于其他类别的这些原料的产品;用于生产的模制塑料产品;包装、填充和绝缘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十八类:皮革和人造革,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皮革和人造革制品;皮毛;箱子和旅行包;伞和阳伞;手杖;鞭子和马具。
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沥青;可移动的非金属建筑;非金属纪念碑。
第二十类:家具、镜子、相框;木材、软木、芦苇、藤条、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替代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刷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玻璃除外);不包括在其他类别中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类别22 :电缆、绳索、网、帐篷、遮阳篷、防水覆盖物、帆、包和袋子(不属于其他类别);垫圈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纤维原料。
类别2:纺织纱线和线。
第二十四类: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织物和纺织品;床单;餐具。
类别25 :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花边和刺绣、花边和编织物;纽扣、领钩、装饰针、缝针;假花。
商标注册类别27 :地毯、垫、垫、油毡及其他地板材料;非纺织材料的壁挂。
第二十八类:游戏设备和玩具;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体育运动和体育用品;圣诞树的装饰品。
第二十九类:肉、鱼、禽和野味;肉汁;腌制、冷冻、干燥和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鸡蛋;牛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脂肪。
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替代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物产品;面包、蛋糕和糖果;冰食;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酱(调料);辣味香料;喝冰。
第三十一类:谷物和不属于其他类别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的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植物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汽水等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和果汁;糖浆和其他用于制造饮料的制剂。
第33类: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34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广告;商业运营;企业管理;办公业务。
第36类:保险;财务;货币事务;房地产事务。
第37类:住房建设;修复;安装服务。
第38类:电信。
第39类:交通运输;商品的包装和储存;旅行安排。
类别40:材料处理。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及相关研究设计服务;工业分析和研究;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与开发。
第43类:提供餐饮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为人类或动物提供健康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第45类:法律服务;他人为满足个人需求而提供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扩展资料
一、商标类别
1.字标
指仅由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等文字组成的商标,或者由不同文字组合而成的商标。
2.图形商标
指仅由图形组成的商标。
3.字母商标
指带有拼音文字或音标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由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
商标由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中文大写数字组成。
5.三维标志商标
商标标识又称立体商标,是由长、宽、高三种尺寸的立体物体组成的商标标识,它不同于我们通常在平面上看到的商标图案,而是以立体的物质形式出现,可能以商品的形状出现,也可能出现在其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增加的新内容,将使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由文字、图案、颜色组成的商标不是颜色组合商标,而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7.整体组合商标
由两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组成的商标,也称为复合商标。
8.声音商标
由音符或商标组成的一组音乐,以特殊的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就是声音商标。例如,美国的一家唱片公司用11个音符组成一组音乐,并将其录制在他们出售的磁带的开头,作为识别他们产品的标志。这家公司申请注册是为了保护其语音的专有权,防止他人使用和复制。目前,声音商标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认可。
9.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是用一种特殊的气味来区分不同商品和服务的商标。目前,该商标仅在个别国家被认定为商标。在中国不能注册为商标;
2.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商品
(1)原则上按功能和用途对制成品进行分类。如果分类表没有规定分类标准,则制成品在字母分类表中被归入与其他同类制成品相同的类别,也可以按照辅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即按照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法进行分类;
(2)多功能组合产品(如钟表、收音机)可以根据产品中每个部件的功能或用途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果类别表中没有规定这些标准,可以采用第(1)条所示的标准;
(3)原材料、未加工产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构成其他商品的一部分,原则上归类为其他商品,但在正常情况下,此类类似商品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其他情况均按上述标准(1)分类;
(5)成品或半成品按其原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的原料制成,原则上应按其主要原料分类;
(6)原则上,箱子、盛放商品的盒子等容器与商品归为一类。
2.服务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类别标题及其注释中所列的行业进行分类。如果没有列出,可以根据字母分类表中的其他类似服务进行分类。
(2)租赁服务原则上与通过租赁物业实现的服务属于同一类(如租赁电话属于第38类)。租赁服务与租赁服务类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是,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服务,属于第三十六类。
(3)提供咨询、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所涉及的服务属于同一类,如交通咨询(第39类)、企业管理咨询(第35类)、财务咨询(第36类)、美容咨询(第44类)。通过电子方式(如电话和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此类服务的分类。
(4)特许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提供的服务属于同一类别(例如,特许经营业务建议(第35类)、特许金融服务(第36类)和特许法律服务(第45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