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有多少条?-
匿名用户
一级
2010年11月25日回答
商标法是指法律规范在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过程中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转让、商标管理和反商标法制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是商标调整的对象。
中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
(一)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
(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4)统一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
(5)综合审查优先原则。
一、商标注册程序
在中国,商标注册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商标图样。申请药品商标注册的,应当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的货物,应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同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缴纳申请费。
2.商标注册原则
(1)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一种商品一个商标五个申请的原则,即一个申请中不得填写两个以上商标,一个申请只能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中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标分类申请注册。
(2)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如果使用药品和香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进入市场。其他商品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是自愿的。
(三)商标注册应当遵循先申请、先使用的原则。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就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每个申请人应当按照招标局的通知,在限定时间内发出该商标首次使用日期的指示,初步审定并公告该商标的在先使用。如果当天使用或未使用,各申请人应进行协调。协商超过30日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商标局裁定。
3.商标注册审批要经过核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复审两个阶段。
(1)双极核转移。也就是说,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然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再提交国家商标局审查。
(2)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后,首先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经形式审查,认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限期提交文件;符合要求的转入实质性考试。
(3)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国家商标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受理的商标注册进行质量审查:
(1)审查商标要素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审查商标中使用的文字和图形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即商标的所有文字和图形或两者的组合应是唯一的或可识别的
(4)公告、批准和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的,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布《商标公告》。没有异议的,或者裁定后异议不能成立的,异议期满,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重新公布《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批准,撤销商标公告。
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1.注册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注册可以连续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
2.注册商标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公告,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成为注册商标所有人。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享有商标使用权,商标所有权仍属于商标注册人。
4.商标使用管理
我国商标管理实行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集中注册和综合管理,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初审、核转和日常使用的监督检查。国家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也可以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假冒注册商标、使用商标法禁止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或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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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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