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伦商标侵权案(典型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2021-06-25 09:36:08
急急!侵权商标案例分析问题6月,田丽公司与华丰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规定华丰公司从6月起有偿使用田丽公司注册商标“天利莎”,使用费为每罐农药人民币,每月结算,下月前发货。许可期限为五年。华丰公司自5月份以来未能按要求支付商标许可费。4月,田丽公司书面通知华丰公司按期支付费用,并在当年年底前付清之前的欠款,否则合同将终止。华丰公司没有理会。同年,田丽公司在报纸上宣布收回“田丽杀”商标的使用权,并书面通知华丰公司。到10月份,华丰公司仍然使用“天利沙”作为产品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问:本案中有侵权商标吗?如果是,请指定具体的行为类型。并请通过分析本案商标许可合同的履行过程说明原因。本案是侵权商标法案。具体行为是:华丰公司未按要求缴纳商标许可费。田丽公司在报纸上宣布撤回“天利沙”商标的使用权,并书面通知华丰公司。华丰公司仍然使用“天利沙”作为产品商标,并在市场上销售。这种行为通常会在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中注明。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或者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销售伪造或者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5.更换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随着中国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人们的品牌意识也随之提高。商标注册现在困难重重,费时费力。所以现在企业愿意多花一点钱买一个自己喜欢的商标。我来说说商标的一些知识。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假冒或者假冒其他注册商标或者以其他形式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取决于是否符合侵犯商标权的四个条件,即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过错。根据情况,主要看行为是否对公司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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