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人的名字是什么意思?1.美国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1)商标由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比较严格,所以申请人在注册不同的商标时会有不同的问题:中文商标可以在美国申请,需要提供构成商标的每个汉字的读音和相应的英文翻译。如果商标是由英文缩写字母组成,而这些字母又不是个性化的,为了使商标维护的规模更广,我们通常建议请求人在提交请求时将商标声明为通用字体(),即不声明维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所说的一般字体通常指的是或。如果商标是彩色的,需要对每种颜色进行详细的澄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是灰色的,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判定商标是彩色的。需要明确指出该商标在相关业务或交易、地理描述或其他文字中是否具有特殊意义。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所提供的商标图样有严格的要求。商标设计必须清晰,不得有任何歧义。由于美国大部分商标请求都是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图片格式(如format)的商标图案,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有图片格式的像素请求,不能小于像素,但要大于像素。(2)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服务的产品数量,但由于美国主张“申请”标准,请求者必须将服务限定在实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上,不得为提交的产品越多、商标维护的规模越大的产品提供服务,从而选择一些非生产、销售或供应的服务。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所有商标被撤销。此外,美国虽然遵循世界尼斯分类,但其产品服务项目通常比尼斯分类更详细。比如产品“电脑周边设备”在Nice分类中是标准产品项,但是这个产品在美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产品“电脑周边设备”的规模太广,不详细。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就要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我们主张在选择被请求的产品服务时,请求者可以在产品服务内提供行业通用名称,而不是按照中国商标局公布的《类似产品和效劳区分表》提供的产品服务名称硬性选择。(3)美国商标的申请依据美国商标的申请只能基于三个依据。即三个基金会中只有一个能满足申请美国商标。基于实际应用提交请求()实际应用是指该商标在请求之日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带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商场销售,或许在美国媒体上做了广告。值得注意的是,应用是指请求中指定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应用,而不是某些应用。如果美国的请求是基于实际应用而提交的,请求人需要提供商标申请的依据(即每类至少提供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首次申请日期(准确到年月日),以及用途申请作为提交请求的依据。目的申请是指,虽然该商标在提交请求时很流行,但在美国没有使用,但请求人真诚地()计划很快在美国使用该商标。根据《美国商标法》顶部第()款的规定,需要在商标被审查后,自签发批准通知书()之日起三年内,在美国提交商标申请声明。否则,商标请求将被撤销。基于国内注册提交请求()和基于国内注册提交美国请求。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必须和打算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完全一样,不能有细微的变化;第二,国内注册证书规定的产品服务范围必须大于在美国要维持的产品服务范围;第三,有必要保持索赔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我们注意到,中国企业或自己申请的许多美国商标注册都是基于实际应用而提交的。但实际上在美国实际使用的商标很少,大部分申请人都只是想着将来出发进入美国商场。所以,只要任何第三方提供了一个注册产品在美国没有使用过的有力依据,并且被美国上诉法院受理(),注册很可能会被完全撤销,而不是删除一些没有使用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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