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驰名商标”()又称驰名商标,最早出现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中国于年加入了该公约,并成为其第一个成员。与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根据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法律特殊保护已成为我国商标法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月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含义可以概括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均可承认的双轨制度,但必须以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请求为依据,申请或请求必须以相关权益受到损害为依据。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不同于普通商标,普通商标仅限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驰名商标是跨类别保护的。只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企业不得在其任何商品中采用该驰名商标。具体参照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光大银行信用卡提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