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淘宝卖家被投诉说侵犯商标权而且司法行政裁决
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1 .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损害事实必须存在,即行为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已经对商标所有人造成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带来商誉损害。财产损失和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人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标侵权七案根据《商标法》第52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这里的“使用”是指将商标与商品相联系的任何行为,主要是通过印刷、成型、喷涂等方式。或者将商标出现的项目附加到商品上。前者是无包装肥皂上的商标,后者是大多数商品包装上的商标。此外,在商业文件和广告中使用商标也属于商标使用。
第二,作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经销商,其经销可以是单一商品,也可以是数千种商品,经销商无法掌握每种商品的商标注册情况,也无法区分所有商品的真伪。因此,虽然法律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为了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商品销售者的侵权责任作了特别规定,即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商品,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法证明商品的合法来源或者故意,即明知所销售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指在注册人不知情或者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抄袭、模仿等方式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未经授权制造,一般是指商标标识的制造者与商标注册人有商标许可关系或者委托他人印制商标标识,但在商标注册人授权范围之外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改变其注册商标,将改变商标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反向假冒”,其危害性在于阻碍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五、在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中,将与他人相同的注册商标或类似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饰,误导公众的,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误导公众”不要求实际误认,只要其使用可能造成误认即构成侵权
不及物动词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该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否则不构成侵权行为。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这种行为没有确切的外延,实际上是执法者的授权。有了这项授权,执法者可以制裁上述行为以外的商标侵权行为,以防止犯罪分子钻法律的空子
承担赔偿行为就是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民通常必须承担阻止侵权,的责任,他们知道或应该知道,侵权的行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