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一年要交多少费用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5条,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相关文件应打印或打印。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局不予受理;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没有企业所在省、市、县的名称,申请人必须在地址前加上省、市、县的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注册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十版填写。申请表中只能填写一类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除姓名外,申请人姓名必须填写姓名后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的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邮寄地址。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或者颜色组合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类别栏中“一般”前的方框内打“”。
6.请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检查申请,提交后不要更改。申请有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表格7)并交纳500元费用。申请人、商品或服务以及商标图样不得替换。
不及物动词商标注册费用的支付
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内,每个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为8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项目,将收取额外的100元。
受商标代理机构委托,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费从商标代理机构预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