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商标“HiAI”申请注册无效。
本商标申请于2017年11月10日提出。3年后,华为仍然未能获得该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只是因为晚了23天.
我们来看看这个时间节点:
2017年9月2日,华为“HiAI”芯片上线;
2017年9月25日,华为向媒体和公众展示了“HiAI”芯片;
同一天,与华为有业务往来的良丰台公司提交了“HiAI”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被指定在第9类“Smart Eyes(数据处理)”中使用;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等产品上;
2017年11月10日,华为开始申请“HiAI”商标。
了解《商标法》的朋友应该知道,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商标,谁就是他的。
很明显,华为虽然是“HiAI”芯片的发起人,但第一时间并没有申请注册商标,而是被良丰台公司抢了。因此,良丰台公司申请的“HiAI”商标为华为制造了在先权利障碍,华为的商标申请被驳回。
面对拒绝,华为并没有放弃,而是转而申请凉风台公司“HiAI”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以前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并且知道他人商标存在,对方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商标局认为良丰台公司与华为公司有业务往来,注册“智能眼镜(数据处理)、数据处理设备、处理数字图像的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情形;但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等产品并不构成上述情况。因此,商标局裁定维持了良丰台公司“HiAI”商标的大部分次要项目。
随后,华为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试图“挽救”其“HiAI”商标。遗憾的是,华为只能证明其在移动计算架构的产品中使用了“HiAI”商标,但不足以证明其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和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的产品中使用了“HiAI”商标。法院裁定华为的诉讼被驳回,华为的“HiAI”商标仍然无效。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商标注册一定要早做”,“不早注册商标,连华为都要吃亏”.
其实从华为首次推出“HiAI”芯片到良丰台公司申请“HiAI”商标,中间有23天的时间间隔!在这23天里,甚至更早,华为有机会申请“HiAI”商标。但是因为这个轻微的疏忽,这个商标用了3年才跟进,结果并不理想。
小智再次提醒大家,商标注册一定要早做,项目没动,商标先走。如果是别人先注册的话,拿回商标权利比注册要花的时间和金钱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