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参加了尼斯协议,目前我国的商标注册使用《商标注册用产品和效力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拟定的商标类别分类表,这是我们普遍听到的尼斯分类。
目前Nice分类将产品和有效性分为45类,其中产品分类:1-34类,有效性分类:35-45类。
俗话说因地制宜,入乡随俗。为了将这种尼斯分类与中国实际完美结合,善加利用,商标局将尼斯分类的产品和功效项的差异归入同类组,并增加了国内常用的产品和功效项的标题,制定出《类似产品和效力差异表》,即《差异表》。尼斯分类也是每年修订一次,中国制定的《差异表》也会做相应调整。
尼斯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