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产、制造、加工、选用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申请、认证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和特殊商标注册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异议申请、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等商标注册事项。
国内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直接去商标局;
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
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是沟通方式不同,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联系方式上,如果直接去商标局,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会直接联系商标局;受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联系。提交的文件方面,如果直接去商标局,申请人除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还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当提交其他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的授权委托书。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但在中国有固定住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需准备的文件和手续可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使用本栏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个注册商标图案都是商标注册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中的一个商标。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都视为一件申请,单独提交一套申请文件,费用另行支付。
2。未规定提交文件数量的,在“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栏中对文件数量没有特别说明的,视为1份。
三。特别 中山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