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成员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第11版尼斯分类。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公布。
本次修订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请参考此版本,并为启用新版本的分类表做好准备。新版适用于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原版适用于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2016年12月26日
>>以下内容为本次修改内容分45大类拆分<<
——商标类别1-10——
——商标类别11-20——
——商标类别21-30——
——商标类别31-40——
——商标40-45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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