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和商标备案是两回事。我们来看看
商标注册,它是根据《商标法》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从而明确受《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商标备案基于《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商标局备案,而不必备案。但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更能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被允许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您必须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原产地。如
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
知识延伸
备案程序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许可合同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栏中公布。
(2)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商标注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键入回执条码在支付窗口缴纳申请费。
备案要求
(一)提交的申请文件
1。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许可合同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商标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用外文书写的,应同时附上相应的中文译文。
5。自行前往商标注册大厅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文件都要写得工整清晰,申请立卷要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申请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上的许可方名称、注册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方名称、注册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的货物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中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的范围。
(3)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日的有效期。
(3)商标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被许可商标的名称及其注册证号。
2。特许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3。许可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应在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原产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