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兴趣!良好消除兴趣!
为进一步方便商标注册申请,
规范商标电子申请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
自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这个规则应该怎么用呢?
边肖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
过来拿着这个侵入者!
问题一:注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册用户应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及时在线变更用户信息。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3.用户成功注册后,三年内不使用的,自动注销用户账户。
问题二:如何办理商标电子申请?
问题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目前开通了哪些商标申请业务?
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转让、续展、注销等24项商标申请业务已经开通。其他后续业务将在中国商标网另行通知。
问题四:提交电子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电子商标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受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同商标事宜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所称代理人应当提交电子商标申请。
2. 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3.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但是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对应的纸件材料、实物证据等。
问题五:什么情况下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用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交付协议,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
问题六: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问题七:如何确定电子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的电子交付日期:交付日期为自商标电子文档发布(发送至商标在线服务系统)之日起15天。
申请拒绝审查期的截止日期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15日(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期限)+15日(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问题八: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商标文件以电子方式送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能够正常接收信息。如有变更,用户应及时修改用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检查用户何时填写或修改其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非工作日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问题九:商标电子文件下载是否有限制?
问题十:用户注册填写的电子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果不能收到用户验证或贴出提示邮件,可以使用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我的帐户-用户更改"要更改用户邮箱,建议使用网易、腾讯、新浪邮箱。
更多未尽事宜,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参考:官方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
怎么样?
现在清楚了吗
来申请吧电子商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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