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部分驳回时,先看是否有必要做驳回复审。如果觉得概率不大,可以放弃复审,申请商标分割。根据《商标法》第22条规定,商标局驳回部分指定商品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将申请初步核准的部分分割为另一份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然后直接对公告核准的部分商品进行审查,驳回的商品不直接核准注册。驳回复审的,核准商品暂不一审公告,复审裁定驳回时根据结果公告。
知识延伸
一、商标分割申请的具体流程
(1)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上《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申请人会感受是否分割商标申请;
(2)申请人应按《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提交商标局;
(3)商标局对分割申请等材料进行审查
(4)符合要求的,允许将商标一分为二,被核准的部分进入下一步程序,被驳回的部分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2.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分割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3.每个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分割一次,仅限于被拒绝的部分。
4.商标分割申请一经提出,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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