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个城市获准设立商标业务窗口
人民网沈阳8月16日电(小源)为方便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和注册商标质押登记,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同意商标局委托营口市、丹东市、鞍山市、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和注册商标质押登记,同意商标局委托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这是辽宁省在原有商标受理窗口的基础上新增的五个商标受理窗口。目前,辽宁省已获准设立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朝阳、盘锦八个商标受理窗口。除受商标局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盘锦商标受理窗口外,其他7个商标受理窗口受商标局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辽宁五市商标受理窗口的批准设立,标志着全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申请和质押登记申请受理迈出新的一步,初步形成了全省商标注册申请和质押登记申请便捷服务格局,对提高全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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