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过程中如何申请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流程如何处理商标续展如何处理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该注册商标。
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不处理,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从该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该注册商标。
然后,今天,我们将具体介绍准备商标续展所需的步骤:
(一)准备申请文件
需提交的申请文件有:
(1)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接待大厅办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文
1.按照申请表中的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打字或打印。
2.每个商标应提交一份续展注册申请。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普通商标的,以代表人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文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文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文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文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费
申请注册续期需缴纳1000元费用。如果在期限届满后六个月的延期期限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还将支付250元的延期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续展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费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延期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其注册商标予以注销。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