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填写指南
对于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商标注册申请并不陌生;对于刚接触商标,准备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一步。看商标申请的时候可能看起来很傻,不知道怎么填!
商标注册申请的填写要求
1、“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
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与主体(身份)证明中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填写中文和英文姓名。
2、“申请人国籍/地区” 栏的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此栏;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申请人应正确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可以使用身份证地址或邮寄地址。
4、“代理机构名称”栏的填写
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与代理机构的印章一致。
5、“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编”栏的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收件人”、“国内收件人地址”和“邮政编码”字段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名国内收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以办理后续商标业务。国内收件人地址应详细填写为省、市、县行政区划。
国内申请者不填此栏。
6、“商标申请声明”栏
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以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首次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同一商标在中国就同一商品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依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所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如果申请人根据《商标法》第25条要求优先权,则选择“基于首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览国家/地区”、“申请/展览日期”和“申请号”字段。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优先权证明后补充”,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优先权证书的,视为未主张优先权。
优先权证书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份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由受理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认证,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申请人在台湾申请商标注册和主张优先权时,应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8、“章戳及签字”
申请书上加盖的印章应为公章;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公章应当在相应位置加盖,加盖的公章应当清晰完整,不得覆盖申请表填写的文字。
9、“商标图样框”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并有明显的对比。申请色彩组合或者指定色彩图案的,提交色彩图案,提交黑白墨稿1份;如果没有指定颜色,应提交黑白图纸。
10、“商标说明”栏
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商标注册使用三维标志或者声音标志的,应当说明商标的用途。以颜色组合方式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注明颜色代码,并说明商标的用途。商标使用外文或者含有外文的,应当写明含义。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和商品/服务的名称。商品/服务应按类别填写,并在每一类别前标明序号。如果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无法填写,可根据本申请表的格式在附件中填写。所有类别和项目完成后,应标记“截至”字样。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栏应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用6位数字编码的商品名称),而不是类别名称和类似的组名(用4位数字编码)。
11、“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栏的专业事务都交给专业人士。对于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三无”,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前期的商标检索工作,填写并提交商标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品牌竞争的时代,不仅节省了更多的人力物力,也为企业节省了更多的时间,提高了注册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