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钟秉霖:本会已于2020年1月3日受理申请人林杰雯(澳门)与你方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之案[案号:(2020)穗仲案字第173号],现定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江湾大酒店A座8楼仲裁庭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0年11月1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2020年6月24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京民终377号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朱洵:本院对上诉人北京泰圣惠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惠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朱洵、原审被告王方、原审第三人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9月29日下午14时开庭,并于本院16法庭进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董艳文:原告高立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原告高立新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判决高立新与董艳文离婚。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唐铸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随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宋窈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此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法庭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