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如何计算之前存在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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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多创业者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变了,谁来负责原债务?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关系,由于各种原因,乙公司拖欠甲公司100万元,已延期还款。a公司起诉法院,b公司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拒绝支付…
变个法定代表人就不付钱了?
要是有这等好事那欠债的公司
都去变更法定代表人了…
如果我公司是从别人那里转让来的,前人欠的债莫非也要我还?
这涉及到两个关键点:
公司是单纯更换法定代表人还是整体转让?
变更前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公司股东?
让我们首先认识一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VS法人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不是大家口语上约定俗成的“法人”,因为在规范概念上,“法人”指的是公司,而“法定代表人”才是那个管事儿的人。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是代表“法人”(即公司)行使职权(如签字等)的一个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之一,也可以是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即经理)。比如,经理作为一个外部岗位,不一定投资也不一定持股,所以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板甚至股东,甚至股东也不一定是大股东。
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这要看个人有没有犯错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但是,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
那为啥好多公司出问题,法定代表人都有连带责任呢?——
因为大多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大股东,也就是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老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注意,这里是“认缴”,所以如果你认购了1亿元,缴了1万元,公司现在负债5000万,那么你要赔偿…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控制人,那么说白了就是个“背锅的””,因为大老板让你签各种文件。你敢不签吗?如果签了一些导致违法违规的文件,是否要承担责任?
那如果公司转让了,或者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额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76条也明确指出: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是公司,公司的资金由股东所以“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