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知识产权发挥了抗击疫情的力量,有助于疫情防控的科学研究。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一大批疫情防控企业加快了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化。同时,为了抵御疫情,急于注册商标也是值得警惕的。那么,什么是恶意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户咨询:
什么是恶意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
四川鸿运律师事务所周崇信律师回答:
“恶意抢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在本领域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的行为。“恶意抢注”大多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商标抢注给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利影响,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很大压力。
关于“恶意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不允许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采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手段,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周崇信律师分析:
看当前的一些商标抢注行为,其本质与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目的背道而驰。由于商标注册成本的不断降低、注册手段的便利以及商标的巨大升值潜力,急着注册商标、囤积商标、高价出售已经成为灰色利益链。
恶意抢注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商标申请不符合注册商标申请条件,应当驳回。
二、商标代理机构要受到处罚。根据《商标法》第68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代理机构限期改正恶意注册商标,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恶意申请者要受到惩罚。根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