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深化金融法治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度强化中央财权和支出责任。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结构的整体稳定,加快税制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地方税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范围,形成财力协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税收立法,形成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有序的税收体系。坚持财政立法与财税改革的统一和衔接,将成熟的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和有效的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提升为金融法规或及时提升为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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