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要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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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支付的合理的招待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内,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那么,在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注意事项?我们来看看!
一、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双限”、“孰小”的原则。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总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补贴收入等非营业收入。
二、案例演示
2020年国内居民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元,实际业务招待费6万元。税前允许扣除多少?如果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允许税前扣除多少?如果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多少?
实际发生额 不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收入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4万元,按金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4 * 60%=2.4万元。
实际发生额 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5
1.实际发生额的60% 小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收入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万元,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即5万元。但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实际税前扣除额为元,不超过限额,所以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元。
2.实际发生额的60% 大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收入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金额10万元。按实际金额的60%计算,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6万元。但由于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000万元销售收入的5为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税前扣除5万元。
三、注意要点
未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不得税前扣除。
2020年,甲公司按销售收入的0.5%计提业务招待费500万元,但甲公司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仅为450万元,因此实际发生的50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这50万元应全额增加,不参与限额扣除。
注意业务招待费
税前扣除的基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2009]202号):“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应当包括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相同的销售(营业)收入。”因此,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收入可按规定比例计算。商务招待扣除限额。”
筹办期间的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在开办(筹建)期内,与筹建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建费用,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时,不受“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条件限制。
四、申报表单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备案时,只需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协会的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备案时,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具体的年度回报是A 《期间费用明细表》第4行的“业务招待费”和A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行的“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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