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地税合并之后,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实现了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再加上“金三”形成以软件系统测评分析、预警评估、风险推送的稽查新模式,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稽查天网已经铺开。在稽查力度如此强大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今天给大家汇总了税局严查的60个方面,大家务必学习到位!国税地税合并以来,实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此外,“金三”还形成了软件系统评估分析、预警评估、风险推送的审计新模式,“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审计天网已经铺开。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如此强大的审计?今天总结了税务局严查的60个方面,一定要学好!
01关于税务检查
新金税系统三期上线后,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管控。
如果老板还用以前的思维做事,作为老板饭碗的会计当面反对肯定是不合适的。如果老板让你做假账,把这五个案子扔给他。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五种情况
案例一:商业活动是真的吗?
会计:听说税务机关要来检查!我们只是把发票当成收入。我有点担心?
老板:放心吧!听说税务机关都是“票控税”。出票后收入有什么问题?大家都知道经济形势不好,亏损太正常了!而且,你的账太深了,我真的告诉你,成本、费用、收入完全匹配,他们根本查不出来!
你的企业是否真实反映了所有的经营活动,是否有表外业务部分!
税务机关的手段:
答: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源可以还原你的历史经营活动,从而证明申报的真实性(如提供的水、电消费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银行流水清单等。).
b:对比区域内同行业的经营状况,会让你无处藏身。你不能保证所有同行业都会做假账,只要其中一个是真的,那就对不起了!
c:共享国家和地方税收的涉税信息,不能保证你所有的申报数据逻辑严谨。(如果是虚增工资基数,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了个人收入?社保费用是否按规定缴纳等。)
当然,我们有其他的方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我们做不到。不要以为你装几米,我们就没有选择,但是我们不会告诉你!敢来就来!)
案例二:抵扣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会计:老板,我们的扣款凭证里有一些借条,一些假发票,一些与个人消费有关的发票,还有一些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我该怎么办?
老板:你怕什么?凭证太多税务机关看不完?就算看到了,调整一下,反正也补不了多少!此外,你可能无法选择我们。你可以抵抗敌人,你有办法抵抗他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的手段:
答:如果使用借条、假发票、个人发票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不允许税前扣除。
b:如果你编造虚假的成本和费用,必然会导致你的收入和费用失衡。通过相应的公式,你收入的真实性需要质疑!
c:如果人为调整费用(比如本应计入当期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在其他明细中归集,如办公费用等。),一旦发现,税务机关会对你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全面检查。
d:恶意使用假发票,会被税务机关处罚。
案例三:收取的费用是真的吗?
会计:部分收入为微利或平销,与实际利润不符。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不是要补很多吗?
老板:不怕!你来当会计,我教你成本收益比公式。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做,你就不用太担心。此外,我们还可以解释,因为市场和产品价格的下降,他们无能为力!
成本应该匹配。非特殊微利、平销、低毛利或倒挂都将纳入评价重点。
税务机关的手段:
答:你不能保证你的上下游公司会跟你保持“统一口径”;同时,物流和资金流的信息会让你无处藏身。
b:大数据下区域市场和整个城市市场是“共通”的。你认为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能站得住、讲得通、平衡吗?
c:如果有“倒挂”,你有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或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如果没有申报,不允许税前扣除。
案例四:是否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老板:会计,我们真的亏钱了。我们不怕税务机关查!
会计:但是老板,我们这几年没有进行过纳税调整。不知道税务部门会不会认可!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是会计利润,而是根据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后的余额,简称“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损失,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在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种扣除后小于零的金额。
因此,真正的亏损企业也要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不做调整,在下一年利润弥补亏损时会弥补更多的“亏损”,从而少交所得税。
此外,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年度汇算清缴中纳税调整项目较多,但实际情况未调整或不完整,不要怪税务机关把你纳入评价重点。
案例五:关联交易是否遵循独立性原则?
会计师:老板,我们现在有一家免税公司和一家应税公司。我们没有独立核算成本,给应税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有点害怕...
老板:嗯...
根据相关税收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税务机关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或者费用,但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收入的,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您是否有以下行为:
答:是否按要求如实进行关联方申报(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
b:是不是利用关系人为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利用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差异或税收优惠政策少交所得税?
c:如果你有上述行为并转移利润,那么恭喜你,除了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你还应该得到特殊待遇:特殊纳税调整(俗称反避税调查)。
提醒
金税三期大数据下,企业必须关注这30大数据对比:
1.增值税金额是否与各种附加税费对比一致;
2.教育费附加是否与水利建设基金相匹配;
3.理论销售收入与公司实际销售收入是否匹配;
4.与防伪税控开票销售和财务报表销售相比,税务系统申报的销售是否异常;
5.开具发票时输入、输出项目名称是否严重偏离;
6.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与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否匹配;
7.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是否与农副产品的实际数量、金额、产地、面积相符;
8.企业存货周转率和销售收入是否同比变化;
9.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率是否远低于同行业平均变化率;
10.你企业当年所得税的贡献率是否远低于行业;
11.你企业成本费用的变化是否与同比例销售收入的变化一致;
12.你企业应纳税额是否与同比例营业收入变动一致;
13.你企业增值税发票的增量和使用情况是否与上期有异常;
14.你企业税负变动与前期相比是否异常;
15.企业新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企业应付账款等经常项目金额与公司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相比是否异常;
16.企业期末存货是否与增值税备抵相符;
17.商业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进项、销项税率是否异常;
18.进项税变化率是否远高于销项税变化率;
19.企业的运费扣除和营业收入是否异常;
20.将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与对外开具发票的项目进行对比,以发现是否存在“更名白开”的问题;
21.采购发票开票单位与发票上货物实际来源的对比不一致;
22.根据法人、税务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号,分别对同一法人、同一财务人、同一税务人、同一税务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重合情况、法人、财务人和税务人的交叉位置进行分析、展示和比较;
23.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履行了相关申报义务,股权受让方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股权转让20%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等。
24.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数量和基本信息是否与国家和地方税收核定的税种信息一致;
25.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否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一致;
26.同行业公司用电量与销售收入异常对比;
27.企业实现的增值税与企业毛利是否匹配;
28.企业财务费用与借款情况相比是否异常;
29.企业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投资收益是否异常;
30.企业客户的分散程度与企业的销售收入相比是否异常。
02关于税务局审计
我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税务局打来电话,税务稽查越来越严,难免会让会计感到担心,但只要不触碰红线,就不用担心。
今天总结了税务审计关注的15点,希望大家能有信心回应。
关注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货物(服务)异常损耗、在产品和产成品异常损耗是否按规定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关注2:是否存在返利与其他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经常项目或营业费用挂钩,不转移进项税的情况;
关注点3:是否各种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补贴、代收手续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向购买者收取的费用按规定征税;
关注4: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虚开人工成本清单等虚增成本,是否存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凭证,费用是否列支;
关注五:资本性支出是否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项目不纳税调整,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符合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支出,无需纳税调整;
关注六: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支付;
关注7: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缴纳印花税;
关注8:是否存在不计入房屋原值缴纳房产税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屋价值缴纳房产税,房屋免租使用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关注9:是否存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超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关注10: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随意改变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的;
关注点11: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成本计价方式、调整利润的情况;
关注12: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否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关注13:是否有超标准或超范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础设施项目和特殊项目承担而未资本化的社会保险费用;是否存在只提不付、多付少付虚假费用等问题。;
关注14:是否存在未经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行为;
关注15:利用经常项目和“预提费用”等中间科目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或调整是否存在延迟。
03附件:10个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
挑出十个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让我们一起回顾过去,学习新事物。
一、私家车和公用事业涉税风险提示
私家车共享,这个话题已经说的太多了。
因为这种行为目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非常普遍。
对于私家车的公共业务,应该如何罗列才能防范一定的税收风险?
如果是高管,我们可以选择将车辆转让给企业。作为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路桥费等。可以税前收费。个人转让的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如果你是普通员工,可以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不应该是0,而应该是每月500元左右的租金。自然人按次纳税,代开发票不超过500元,属于门槛政策。
租赁资产时,需要注意的是,燃油费和路桥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缴纳,保险和维修费取决于当地政策。部分省市明确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因此,要关注我省和我市的相关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取得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入账
朋友说,哦,这个风险预警太简单了。现在,我们在检查面值方面非常严格。我们一次性填好,填在备注栏里。我们不能缺少发票专用章或者虚开发票。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
是的,发票的基本面值不会有错误。
但这就是税收风险无法避免的原因。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
一张普通发票,货名具体,表面没有问题,而且填的很规范。
买方为惠城省某贸易公司,卖方为广西某建材公司。
惠城公司表示,购买混凝土是用来建造一栋规划五层的办公楼。检查人员询问货物是直接从广西发往惠城,还是广西的企业在当地有临时生产场地。
我从广西买的,直接寄了。
当时,检查员的结论是,该企业是虚假的。为什么呢?
混凝土有什么特点?从生产到使用,时间最多不要超过三个小时左右,否则会凝结,不能使用。
那么从广西购买的混凝土怎么还能在惠城买到呢?该公司辩称,它确实购买了混凝土,但它在当地购买后获得了这张发票。
最后,不管怎么处理,本案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有时还涉及到常识问题。
听完感叹,朋友说,按照你说的,我们还得学天文地理做金融。月薪不高,要求也挺高的。
三.未申报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工作上,不签合同,不用交印花税吗?
这里出现了“具有契约性质的证书”字样。
什么是合同性质的证书?具有合同效力的各种名称的协议、合同、契约、文件、确认书和其他证书。
发票是合同性质的凭证吗?发票需要结合以上所列信息,不能单独使用。
同时,税务机关可以在检查时查询相应的业务,并以费用为例,如大型装修费、大型租赁费、货运费、仓储费等。
如果业务确实是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可能会有批准印花税的情况。
四.税率应用不正确
错误的税率。低估或高估产品税的风险。
主要是针对新政策的发布。比如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台的一系列政策。
还需要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职销售。适用兼营的按混合销售处理,发生在税务机关后适用更高的适用税率。
另外,不要把商品和低税率的商品混为一谈。比如购买农产品税率低,但如果农产品加工成罐头或冷冻食品等。,低税率将不再适用,但高税率将适用。
还有城市地区7%,县镇5%,其他地区1%的城市建设税率。
因此,在适用税率时,一定要注意税率是否有问题。开具发票时税率有误,发票不能使用。
五、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项目税收风险
朋友说没必要提醒我这个风险点。我们刚刚完成最后的和解,我们彼此非常了解。
好吧,那么,就简单说几句,不再多言。
是指行政罚款中的罚款。比如交通罚款,环境罚款等等。
滞纳金有属性,税。也就是说,除了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滞纳金外,其他所有滞纳金都可以扣除。
此外,还要区分什么样的赞助支出属于广告,什么样的赞助支出属于非广告性质。
广告支出必须为企业达到宣传效果,广泛宣传。有曝光就会有提高人气的后果,可以判断为广告。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赞助支出。
六、工资薪金和“三项经费”不按规定扣除。
看到这个风险警示,朋友很不高兴,说:这些都是老生常谈。做了十几年的朋友,能不能上点心,给点干货?
这些都是标准干货,根本不浇水。
工资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员工受雇或受雇有关的其他费用。
关键词是非现金形式。如果是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也要计入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什么是合理的工资支出?
根据国税函[2009]3号公告第一条,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可以把握以下原则:
(1)企业制定了相对规范的员工薪酬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已对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5)工资薪金的安排不是为了减税或逃税。
以上五个原则默认同时满足。
所以,企业有假工资的时候不要贪玩,随时有倒闭的可能。
毕竟现在社保纳入税收管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已经成功结合。还是如实付款比较安全。
三项基金,定额扣除基数为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总额。如果工资已发放但未发放给员工,则不能作为定额计算的基数。
工会经费扣除比例为2%,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付专用收据》是关键。如果没有收据,就不能税前扣除。
建议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劳总办〔2014〕23号)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为8%,主要集中在不允许收取的范围。
员工在社会上的学历和自己在社会上的学位,如MBA,不允许计入员工教育经费。
员工福利扣除率14%,重在细节。
例如,如果员工休探亲假,差旅费将纳入员工福利基金。但是,探亲期间收到的单位补贴包括在工资和薪金中。不要混淆两者。
比如退休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有的企业随手放入员工福利费用,哪些费用不能放进去,而且根据相对性原则,是不允许税前支付的。
工资和三项基金确实是税收的常识点,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细节是魔鬼。
七、购买房地产不及时申报土地等税收风险。
购买房屋和土地时,要注意小额税款的申报和缴纳。
朋友点点头说,没错。这一次,我们将重点检查小额税收。换句话说,合并之后,查所有的税都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只是为了提供信息。
没错。合并后就不会出现人人扫门前雪的情况了。
我们来看一个审计案例。
检查人员在2016年对企业A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于2016年7月购买了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价加税315万元,取得了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9月,该房产交付使用,单位未取得房产证。
财务人员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办理房产证,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个解释站得住脚吗?企业在购买房产时应如何确认纳税义务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之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合同之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凭证应当在书写或者领取时加盖印章。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房地产转让按《产权转让证》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A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及时申报缴纳印花税。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从房屋交付使用后的当月起征收。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A应于2016年10月,即房地产开发商交房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未发生纳税义务。
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仅体现在本次审计案例中,也仅限于小额税款。
增值税债务的发生时间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八、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不留存备查
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一定要注意四个字,留着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值税抵扣、免税、减税政策等。基本上自己申报就能享受优惠,这离不开“保留相应材料备查”的要求。
不用说,如果后续管理中要求出具相应材料而无法提供,不仅已经享受的政策无法延续,还可能被行政处罚。
朋友说,你提醒我是对的。似乎除了现金和增值税发票,所有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材料都要放在我公司的保险柜里。
九.无附件记录的会议费用的税务风险
朋友说有会议费用,巡视员说原始凭证只是发票,要我拿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本。
我说,那你可以提供。
朋友说,你真是脑残。如果你有,你会把它放在凭单里。你就不能有一张费用发票吗?还有几分钟!
我说,你这样想是不对的。看来我们真的需要帮你普及一下。
由于其特殊性,会议费包括住宿、餐饮、会议、福利等多项费用,因此在检查时会特别注意。
实践中可以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文件。一般需要附上(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会议材料、费用明细清单、外部会议邀请函等资料。
有些会议费原始凭证附有大额住宿发票和餐饮发票,更不可取。在正常会议中保留信息有什么困难?
因此,请不要对会议费用掉以轻心,也不要把会议费用当成解决费用的灵丹妙药。
十、不关注税收信用黑名单风险。
孔子说,人们不相信,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个体行为层面凝结了“爱国、奉献、诚实、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
自古以来,诚实守信就受到重视和称赞。
纳税也是如此。信用好,一定要上进。信用差,受罚。
企业发生下列九种违法行为之一的,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税收抵免直接评为D级,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什么是税收违法“黑名单”?
将具有法人和财务人员信息的企业纳税信用“捆绑”到失信系统中,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件信息,并告知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企业失信不同于企业破产,破产仅限于公司财产份额,信用涉及到经营企业本身的个人。
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同病相怜。什么坐不了高铁,住不了星级酒店,都还是小事。
最严重的情况是,只要公司信用是D级,那么无论原法定代表人成立多少新公司,所有新成立公司的纳税信用都会被评为D级。但无论财务负责人换工作到天涯海角,只要他作为财务负责人被监控,换了工作的新公司的税收抵免也会降到D级。
朋友说,哟,我们得赶紧对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查一下。如果有错误,那就不是预料之中的了。
我说,不要盲目担心。一般来说,只有重大税务违规,或者分数低于40,才有可能成为D级。
朋友说,好吧,我要挂了,回去工作。你站着说话很容易。如果你得了B或C,会有很多麻烦。银行一起特别注意这个,不是a级纳税人,贷款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