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一案例1
我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我开了自己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8万元,去税务局开了一张不含税金额4万元的专用发票。请问第一季度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税务局开具的专用发票不含税4万元。因为客户需要抵扣增值税,所以不允许减免增值税。只有本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18万元免征增值税。
案例2
我是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我开了自己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8万元,去税务局开了一张不含税金额14万元的专用发票。请问第一季度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由于一季度销售额超30万元3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
1.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当期已缴纳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可在全部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退还主管税务机关。
从2019年起,这些企业免征增值税三年!
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与众创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教育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惠城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相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注册的众创空自用房,以及无偿或通过租赁方式提供给孵化对象的财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业务租赁、研发与技术、信息技术、法务咨询等服务。
二、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创创空应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空室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和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科技和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孵化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是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处空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保留产权土地权属信息、产权原值信息、产权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备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注册的众创空房间,自认定之日起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的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科技、教育、税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备案创建空之间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优惠政策落实。
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