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开发票你了解多少?[专业代理记账,深圳记账公司
2021-12-07 09:06:30

关于代开发票你了解多少?[专业代理记账,深圳记账公司一、什么是代开发票?1.什么是开票?

代开发票是指根据收款人(或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开发票给付款人(或服务提供者)并使代开发票无效的行为。

2.其他个人可以代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其他个人转让、出租房地产,买受人或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公司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在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代个人保险代理人代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商、信用卡、旅游及其他行业个人代理,准用之。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税务总局函〔2016〕145号

3.普通纳税人可以代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没有。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能否代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答:普通发票可以代开,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开(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除外)。

5.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遇到本汇总第二个问题的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买受人或者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公司,在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以代表个人保险代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人身保险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税款征收情况的详细清单。税务机关代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将代个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字样。

4.有资格代异地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道路或者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者运输业务承包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的任意地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岗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缴纳30万元)的,当期已缴纳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经多次全部收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退还主管税务机关。

6.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以上条件如下: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提交条件为:外地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2.提交身份证件和复印件的条件是自然人申请开具发票;

3.在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代为申请开票的情况下,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的,已实行实名征税的纳税人可以取消提交;

4.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的条件为:纳税人在境内提供道路或者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以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

5.《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纳税申报表》的提交条件是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者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

7.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代开普通发票的条件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开具临时收入普通发票。保险公司、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支付公司普通发票汇总。

注: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国家机关、个人和流动农村小商贩,不得办理税务登记。

2.正在申领许可证或者应当申领而未申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领许可证,才能产生从领取营业执照到办理税务登记的收入;

注: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给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四)对发包人或出租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权、独立财务核算、定期支付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承包租赁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出具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揽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并提供劳务的,应当自工程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出具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已经申请认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应自行采购和购买,不代开发票,但下列情况除外:

(1)纳税人虽已收购发票,但暂时取得超出收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出发票开具限额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依法开具的发票或者停止销售发票,需要开具发票才能取得营业收入的;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临时来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原则上凭《出境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查验登记,自行开具发票;如果业务量确实较小,开票频率较低,可以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范围。

(2)上述符合代理开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因出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8.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以上条件如下: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提交条件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实行实名征税的纳税人可以取消提交;

2.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的条件是自然人;

3.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的条件如下:

9.向税务机关开具发票需要交税吗?我要交什么税?

你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税。一般来说,临时经营业务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需要缴纳的税种(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一些还需要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免税项目,个人按次纳税的,每张发票销售额不超过500元;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票金额、自收开票金额及其他未开票收入不超过10万,季度开票金额不超过30万。至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各地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统一。一般来说,对于不办理许可证,以身份证代开的自然人,每次开售不超过500元,超过500元的支付。个人代办代收代开临时登记户,可享受电信、旅游、保险等每月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的政策。,以及各村委会和机构组织的临时登记。

其他个人以一次性租金形式出租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减1.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户(其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人和非企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享受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同时征收消费税。

城建税:分散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增值税,就没有城建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就会有城建税。发票开具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镇,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为基数,教育费附加率为3%,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下)的按月缴纳税款的免交。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基数,地方教育费附加率为2%,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下)的按月纳税者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

个人所得税:行业和地区差异很大。通常,对于自然人的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率或附加税率,通常为1%或1.5%)计算的。自然人纳税人申请代开劳务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发票的,部分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申请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个人出租财产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根据事实征收并核定。根据实际征收情况,对个人租赁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宅房屋,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证明,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财产转让收入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财产转让收入×征收率。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客厅的个人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开具出租房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出租房产房产税。对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不从交易价款、租金收入、房地产转让收入中扣除增值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管用途如何,都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

土地增值税:开具房地产转让发票时,需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住房销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地产开具发票时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

印花税:针对分散从事购销、加工、承包、仓储、运输、技术等业务的个人。,申请开具发票时可能会附加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五折优惠。个人买卖房屋暂免印花税。

10.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税务机关开具的情况有哪些?

序列号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件基础

一个

买方是个人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

非应税项目

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销售免税商品,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销售免税农产品)。

国税发〔2006〕156号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除特殊地区进口的水、电、电外,出口企业等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的营业税相关业务

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对于销售自用固定资产,简易法适用3%减2%的增值税政策。

国税函[2009]090号、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销售二手商品的纳税人

国税函[2009]90号和财税[2014]57号

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含劳保专用件)、化妆品等消费品。

国税发〔2006〕156号

10

血浆采集站销售非临床人体血液。

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1

选择缴纳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税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收取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12

选择缴纳差额税提供保障服务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收取支付给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以及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13

金融商品转让

财税[2016]36号附件2

14

向客户收取的经纪服务、政府基金或行政费用。

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如果选择继续按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则有形动产价款的本金向承租人收取。

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费用。

财税[2016]36号附件2

17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和支付工资,代委托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财税〔2016〕47号

1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中国境内进行考试,并代其向境外单位收取和支付考试费;

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9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对象收取并支付签证费、认证费;

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20

纳税人按规定进口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向委托方收付款项。

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其中,非应税项目:

编码

非应税项目

意译

无销售行为的非应税项目

是指纳税人收到款项但没有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情形。

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单用途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收受单用途卡持卡人预收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支付机构不得对销售多用途卡获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获得的资金缴纳增值税。(2016年国家总局公告第53号)

602

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预付款

预缴时未发生纳税义务(财税[2016]36号附件1(实施办法))

603

已申报并缴纳营业税,未开具发票,但未开具发票。

当地税务机关已申报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604

印花税征收

非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征收的印花税

605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

征收旅行税的行为。

606

融资出售和回租承租人出售资产。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向融资租赁企业租回资产的行为。承租人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607

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地产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关联债权、债务、劳动力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财税〔2016〕36号附件2)

608

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

代理进口免税商品的付款

纳税人进口依法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委托方已收已付的款项。向委托方收取并代其支付的款项,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610

发票奖金支付

未发生销售行为。

611

免税自来水

对于原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征收基本水价(自来水价)以外的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对应的水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按“自来水不征税”项目开具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7年第47号)

612

建筑服务预付款

预缴时未发生纳税义务(财税[2017]58号)

Xi。什么是自付费用行业?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行业

1.目前,自开票范围为:八大行业包括住宿、法医咨询、建筑、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住宅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2.已纳入自开票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均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于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代开。如果你选择开特价票,税务机关不再为你开。

4.试点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一般纳税人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可继续使用现有增值税开票系统。是否在自开专票试点行业,可以继续开专票。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专票,应当计算应纳税额,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特价票销售不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税政策。想享受增值税免税,需要收回原专票或用红字核销。

7.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和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

12.开票的收款率是多少?

一般为3%,除销售、出租房地产(含房地产、房屋)外,适用增值税税率为5%,个人出租房屋按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十三.代开发票出现填写错误、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怎么办?

如果当月发现,所有联合发票(买方无认证抵扣)均可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作废,重新开具。如需重新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应同时对新开发票税额和原发票税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如无需重新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按有关规定或正常申报的税额在顶以下予以退还。

跨月发现的东西不能失效。发票开具后,如遇销售折扣,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在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是普通发票,可以通过代税务机关开具一张红字普通发票,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张红字发票。机动车销售红字统一发票应与原机动车销售蓝字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专用发票未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未使用其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及抵扣的,税务机关将代买受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如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买方应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制信息表时,不填写蓝字对应的专用发票信息,按照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暂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作为会计凭证。

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复印件或抵扣复印件无法退回的,买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他们代表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通过网络上传的《信息表》,核验后开具专用红字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负数输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如需重新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应同时对新开发票税额和原发票税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无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或冲减下一期正常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国税发〔2004〕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十四.税务机关发票备注栏

1.在备注栏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和建筑服务时,代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开具建筑劳务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劳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应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字样;

5.税务机关开具房地产买卖或租赁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销售或租赁房地产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房地产详细地址;根据核定的计税价值中的税额,“金额”栏填写不含税的计税价值,备注栏注明“核定的计税价值,实际含税交易金额为×××元”;

6.按税差开票,通过系统中的税差开票功能,输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考核金额)和抵扣金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税差”字样;

7.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开具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代开其他个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加盖税务机关专用印章。

15.开具普通发票时可以省略的纳税人识别号有哪些?

对于普通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为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或单位(机构),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中国的海外组织;

2.非常任组织;

3.组织的内部机构;

4.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序列单位。

16.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是什么?

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道路或者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已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二)提供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三)主管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4)注册成为平台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函〔2017〕579号)

17.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道路或者内河货物运输服务时,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点在哪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我应该向代理提供什么信息?

代理地: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承接运输业务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的任意一个。

备案:经营机动车船的经营资质和信息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信息:向代理提供以下信息: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18.其他个人需要给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其他租赁不动产的个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机构、房屋租赁公司等单位出租房地产,需要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委托单位可以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18.建筑行业在不同地方的计费位置是什么?

答:建筑业的开票地点与预缴税款的地点、纳税义务发生的地点相同。

纳税义务发生时,跨市跨省异地的项目,需要在施工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但对于地方项目,不需要在施工服务发生地提前缴税,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收到预付款时,所有项目都需要提前支付,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提前支付,外地项目在发生地提前支付。

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簿记

深圳会计公司

身边的财税顾问!

双赢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玩得开心。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888-2048

注册公司: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