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上半年(6月底):1.2021年上半年(6月底):
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电子张贴和当事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2.2021年6月8日0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复审、异议、复审、行政诉讼的流程和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替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和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3.2021年6月8日0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受理、核准、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4.2021年6月8日0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件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印章。
5.2021年6月8日0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注册花卉公司”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注销中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件将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印章。
6.2021年底前:
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签发时间缩短为一个月,
商标注册复审期限缩短为六个月,
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缩短至四个月,
商标变更和续展的审查期限缩短为2个月,
商标检索的盲期缩短至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