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黑名单”全方位惩戒税收违法行为
2021-11-12 09:06:32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 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逐步加大了对税收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其中,税收违法“黑名单”成为有效抑制偷税漏税的“杀手锏”。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公布“黑名单”案件9344件,同比增长70.54%。 2021年一季度,全国税务机关共公布“黑名单”案件3467起,其中虚开发票案件3261起,偷税漏税案件140起,骗税案件33起,逃匿案件23起,其他案件10起。 上黑名单会有多严重?早在2021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深圳市新公司注册流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公布制度。“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案件数达20109件。 “黑名单”上的纳税人,除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外,还将面临停止出境、限制融资授信等连带处罚。在“大数据税务管理”的大环境下,在全社会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大环境下,税收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自2021年联合惩戒措施启动以来,税务机关充分发挥在涉税联合惩戒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及时推动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政策的震慑作用,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傅介绍,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推送各部门联合处罚“黑名单”当事人案件26.09万件,其中公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阻止出境4778人;16400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16,900个当事方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信贷;此外,在政府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财政支持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的“黑名单”当事人有22.28万人。 什么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涉案金额达一定数额的偷税漏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纳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非法伪造发票、逃企(挂靠)等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税收违法行为,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2021年,税务部门修订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办法》,明确将逃(失)税企业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大幅降低了公告中纳入欠税金额的起点,并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披露时限由2年延长至3年,这意味着“黑名单”上的企业将面临更长时间的失信冲击和联合惩戒。 上了“黑名单”还能编吗?为了给失信纳税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国家税务总局专门设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符合偷税漏税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如能自愿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提前从“黑名单”中撤回相关案件信息。 “通过信用‘修复’完善‘出入境’制度,既能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又能为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权益救济途径,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性与柔性相结合’。 ”傅对说道。 温馨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组织的义务和责任。国家一方面对每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出台各种减税降费政策,旨在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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