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不用再办理自行申报
2021-11-02 08:55: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12366深圳纳税服务中心近日接到纳税人来电,询问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申报实施有关问题。中心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扣缴单位2021年1月扣缴个人所得税。二月份如何办理扣缴申报?答:扣缴单位从2021年1月缴纳的收入中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扣缴客户在线办理纳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二是去办税处办理纳税申报。 问题二:个人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如何在2月份申报缴纳2021年1月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征收方式不同,办理方式也不同:(1)个人所得税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仍按当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 (2)个人所得税通过审计和不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具体方式有三种:一是可以通过当地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办理纳税申报,通过银联卡或个人三方协议进行网上支付纳税。 纳税人在申请纳税申报时,可以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然后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用户名登录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端)申请纳税申报。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POS刷卡纳税。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方通过代扣代缴客户申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查询纳税。 问:除营业收入外,如果纳税人还有其他需要自行申报的情形,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答:纳税人除取得营业收入外,有其他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需要申报缴纳2021年1月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款的,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问: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如何预扣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4号),扣缴单位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预扣税额=(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额)-累计减免税-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扣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额,其中收入额按收入扣除不含增值税的20%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费用扣除按5000元/月乘以本单位纳税人截至本月的工作月数计算;其他扣除额按展览费用、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之和计算,其中展览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扣缴率和速算扣除参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1号)所附《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一》执行。 问: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网页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指定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未取得纳税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该怎么办?答: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获取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常需要3天时间。 如果拿不到,可以查看以下原因:(1)扣缴单位是否已通过扣缴客户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基本信息。 如果不提交,信息系统无法匹配纳税人和扣缴单位,单位自然无法获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 这种情况下,扣缴单位应先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再通过扣缴软件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基本信息时,无论纳税人身份类型是否选择为【员工】,如果选择有误,扣缴单位都无法获取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纳税人的【就业类型】改为【员工】。 (3)请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和网页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核实指定扣缴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确实是自己的用人单位。 (4)距离纳税人申报时间是否超过3天。 系统收集、整理、推送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纳税人申报时间少于3天,请耐心等待。 问:选择由扣缴单位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如果变更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办?答: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自行更新,并告知扣缴单位,要求其通过扣缴客户端软件中的【下载更新】功能模块获取最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中的【修改】功能菜单,更新导入纳税人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问:当纳税人已缴纳1月份工资,扣缴单位1月份扣缴的税款尚未申报时,纳税人是否已填写或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月份申报会不会把1月份的工资收入和对应的税务数据搞混?答:如果1月份的工资已经计算确定了扣缴税款,并且已经支付了税后工资,扣缴单位要注意不要返回到1月份申报表的填写界面,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菜单按钮,以免因为获得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而再次计算申报表的税款,与之前计算的扣缴税款不一致,影响2月份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为防止误操作,建议扣缴单位使用扣缴软件计算专项附加扣除的免赔额,然后导出免赔额数据进行备份。如果因后续误操作重新生成免赔额,可以通过重新导入之前的备份数据,恢复到之前计算的免赔额状态。 问:扣缴单位上月扣缴的税款尚未申报。如何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根据新的税务系统计算下个月要扣缴的税款?答:第一步是计算上月要扣缴的税款。具体操作如下:(1)完成各种信息的收集。 在扣缴客户处收集本单位职工的基本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获取“报送成功”的反馈信息。 (2)填写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数据。 在代扣客户端软件的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菜单,点击【填写】,即可直接手工添加工资数据,也可通过模板导入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收入数据。 (3)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填写完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收入数据后,在工资收入填写页面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系统会自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4)计算本月要扣缴的税款。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页面上方的【计税】按钮,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月应扣缴的累计税额,完成本月工资支付及代扣代缴税款申请表。 香港公司在深圳注册的第二步是计算下个月要扣缴的税。具体操作如下:(5)在系统中选择正确的纳税期。 在扣缴客户端软件首页,正确选择纳税期限为“下月”。 例如,如果第一步是计算要在2月份扣缴的税款,则应选择纳税期为3月份。 (6)确定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来源。 在代扣客户端软件系统设置界面,点击【应用管理】-【累计数据源】,选择【本地文件采集】。 (7)填写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收入数据。 在代扣客户端软件的综合收入申报模块中,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菜单,点击【填写】,即可直接手工添加工资数据,也可通过模板导入本月应支付的工资收入数据。 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本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8)计算本月要扣缴的税款。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计税】,系统自动计算本月的税额。 由于部分税款已于上月预缴,【已报销退税金额】为本月实际发放工资时应扣缴的税款。计算结果可以通过点击【导出】以Excel形式本地保存(员工人数超过65,536人时,应以csv格式保存)。 问:2021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需要申请自行申报吗?答: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不再需要自行申报纳税。 但2021年在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且日常纳税不足的纳税人,可参照上一年度12万元以上收入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在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未办结的涉税事项。 问题10:2021年取得的境外收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答:纳税人2021年取得境外所得,在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44号)等文件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于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并提交《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2年)。 纳税申报内容、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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