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你的公积金缴存额将有变化!快查这次调多少?
2021-10-13 09:33:55
南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南沙市调整了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意味着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将发生变化。让我们看看如何调整它。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新入职员工存款基数不做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人民社会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021年南沙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5950元(2021年为24311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实施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南沙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深圳市下限为2010元,惠东区为1800元,汤种镇、桐庐县、淳安县为1660元。 调整后的存款基数不高于上限,也不低于下限。 每个月要交多少公积金?怎么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个人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之和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月存款=存款基数×存款比例(人民币以下四舍五入)单位月存款=存款基数×存款比例(人民币以下四舍五入)月存款总额=个人月存款+单位月存款。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企业缴存比例按照《南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卫〔202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调整时间2021年存款基数调整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存款比例如需调整,单位可同时办理调整手续。 调整后的存款基数执行期为2021年7月至2021年6月。2021年7月至调整月份之间住房公积金少缴的,调整后由单位补足。 对在南沙主城区实施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 2021年10月1日起,对于缴存基数未达到下限的员工,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4如何处理2021年存款基数调整主要采用线上调整的方式。具体为:单位经理(须在南沙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坪山新区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选择“登录-法人登录”,注册或登录账户,刷脸认证后进入公积金网厅,选择“南沙”→“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请自备u盘)。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您的财税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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