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无应纳税款、零申报、税额为零,你还傻傻分不清吗?
2021-10-12 09:12:05
————经营公司,找会计,创品牌,找风帆————————热点解答,企业做零申报,相信大家都很熟悉。 填好所有的申报表提交,简单!没脑子!粗暴!就两个字:开心!但是,有几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大家深思。今天,边肖整理了几种常见的零申报会计误区,迅速查清风险!错了错了免税收入:我开了一家蔬菜批发公司,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我已经按照规定申请了增值税的减免税。本季度蔬菜销售收入10万元,均符合免税条件。我可以申报零吗?答:没有。 根据规定,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后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 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填写当期免税收入。 错误和失误:本期不交税做零申报。问: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收入2.5万元。我们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我们可以零申报吗?答:没有。 根据相关规定,您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 正确的做法是先用开票总额/1.03计算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0.03计算应纳增值税,填写申报表相应栏目享受免税。 错误,错误,错误,如果本期没有收入,就零申报。问:我们公司刚刚开业。本月采购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张,进项税额8500元。我们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任何收入。我们可以零申报吗?答:没有。 虽然你这个月没有收入,但是有进项税。如果单纯申请零申报,可能会因逾期抵扣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公司亏损。 正确的做法是在对应的销售金额中填写0,在申报表中填写认证进项税额8500元,这样期末留存的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失误,失误,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零申报Q:我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金额。企业所得税可以申报为零吗?答:没有。 企业的亏损可以结转下五个纳税年度弥补。如果你做了一个零申报,你会给自己“挖坑”。如果第二年盈利,就无法弥补上一年的亏损,给企业造成损失。 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但延长亏损到下一年扣除,还是违反政策的!错误和失误: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通常为客户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一些建筑材料。我们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我们获得了10万元的建筑服务不含税收入。我们已经在税务局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了3000元税,可以零申报吗?答:没有。 虽然你已经代开发票交税了,但是你还是不能简单的零申报。 你要在指定的栏目中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你已缴纳的税款并进行冲抵。 错误和失误:我们是贸易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取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均为未开票收入。我们可以零申报吗?答:没有。 未申报的收入也要如实申报,否则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收取滞纳金。 你要将当期收入500万元填入未开票收入,并按规定纳税。 纳税人如何申报零?如果当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全部为“0”(数据为真时),则可以申报为零!零申报只是为了收入上写零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的可以申报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但有进项税的,不能申报为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不经营的,只有收入和成本为“0”时才能进行零申报。 如果违反零申报会有什么后果?1.当期有收入无应纳税款,属于虚假纳税申报,需要承担不良后果。 2.零申报当期有收入和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据现行《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追征税款,并予以税务行政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收入,当期无应纳税款,但有进项税。如果零申报,当期进项税不能再申报抵扣。 4.违反零申报也会降低你的信用等级。 如果不按规定进行零申报,是有风险的!来,我们一起看重点:@大家,我是重点!一、影响信用评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税收信用管理若干业务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5号)“因异常原因导致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申报为零或负值,或在一个评估年度累计6个月申报为零或负值的,不能评为a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抵免管理若干业务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5号):“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税务管理系统中情况的记录日期确定D级的年份,并根据《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以前年度的信用记录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抵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二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本评价年度内直接授予D级”,第六条所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二.如果当期有收入和应纳税款但零申报,则属于偷税漏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被判定为D级外,还将: (一)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未结清应纳税款的, 出境前未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二)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处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处罚和管理措施。 小贴士1。所有长期零申报是否都应包括在关键监控中?答:企业处于筹建期或经营不善或被依法关停的,无需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但必须及时到税务机关备案。 2.如果长期零申报,持有发票,是否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减版减量?答:为降低税务风险,建议长期零申报、持发票的纳税人主动去税务机关减版减量。 操作完善后,携带资料,按规定申请发票版本增量。 3.是否有必要取消一般纳税人长期零申报资格?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担心是不必要的。 4.如何避免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A:诚信管理,合规核算。 必须明确收入包括已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尤其是当期已开票收入的纳税人。不要以为提前缴税就万事大吉了,而是去税务机关按规定申报,否则永远难逃被监控的命运。 END免责声明本刊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本文中的观点持中立态度,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仅参考。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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