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般纳税人内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
2021-10-12 09:11:41
一是境内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变更申请材料。
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A .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4、各公司关于合并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5、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原件1份); 6、登报已满45日的公告(原件1份); 7、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原件1份);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10、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B . 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3、登报已满45天的合并公告(原件1份);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原件1份);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二、处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的,经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Iii .事项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深圳如何登记注册公司发更改后的营业执照。四.法律效力。
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按核准事项从事经营活动。5.申请受理机关(工商局)。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辖区分局办理 各辖区企业注册大厅信息为:罗湖: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三楼。福田: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厦2楼、3楼南山: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麒麟大厅。盐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一楼。宝安: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3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0楼、15楼龙岗: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二路87号光明: 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坪山: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启兴大厦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龙华新区: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楼行政服务大厅。大鹏: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澳门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以上企业注册大厅咨询电话、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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