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营减少注册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变资本原则,公司资本不允许减少。中华民族的立法允许减少资本,但需要特定的前提条件:
1、原公司资本过多,造成资本过剩,然后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对公司资本的占用和节省,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遭受了严重的损失,总资本和仅有的资本都太占优势,公司资本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证明了公司信用地位的立法意义。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股东大会作出的减资决议及相应的规则修改,必须经选举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大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限额。
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1)减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
。
2)减资后的资产负债表,
债权人
个人利益的安排。
3)与法规修订有关的事项。
4)大股东融资及比例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工商登记的公司债表和个人财产表。
3.通知或新闻稿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刊上至少发布3篇新闻稿。债权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无权要求公司还款,未收到申请表的自首次新闻发布之日起90日内无权要求公司还款
负债
或者提供相应的保障。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颁布减资。
第三,说明书
中华民族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12项基本权利,包括“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和修改”
公司章程
等等。".具体而言,贵公司股东会无权减少贵公司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行,并履行适当的变更程序。
1.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减资决议。股东大会的会议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基本权利的,应当作出减资决议,减资决议必须经选举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由于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经选举产生2/3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决议减资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3.需要准备资产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这也是公司必须执行的程序。《劳动法》第186条明确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本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
4.代表工商登记公司通知债权人并发布新闻稿。根据《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刊上至少发布3篇新闻稿。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首次新闻稿发布之日起90日内,债权人无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5.变更登记。根据立法明文规定,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非法申请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并同时办理资本变更登记。
资本减少的数量也应该有所帮助。《劳动法》第186条明确规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数额。”但立法规定了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主要从事制造经营管理的公司不得低于50万港元。以批发产品为主的公司不得低于50万港元;主要从事商业批发的公司不得低于30万港元;科技开发、讨论、休闲娱乐公司不得低于10万港元。以上低于注册资本金额要求。
综合以下所述,可以通过代理公司工商注册来减少和增加注册资本。但如果要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满足立法明确规定的前提,才能兼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要按照劳动法的程序来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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