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司转让」重构知识产权监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统一管理
2021-03-16 18:19:00
郑州公司转让

昨日,上海海中知识产权高盛董事长、海中地理标志运营平台创始人黄先涛女士接受《中国商报》专访,畅谈郑州公司转让的知识产权政府机构改革,解读新形势下地理标志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全文。

消费者市场多年来呼吁的专利局和商标局的整合,可以再次实现。

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规划,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职能、国家质检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能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消费市场归口局管理。

刘伟副总理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托解释该计划时表示,此举是为了解决商标和专利分开管理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并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对于这种整合,知识产权界普遍持乐观态度。上海海中知识产权研讨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知识产权研究员黄先涛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从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整体管理,是提升国家研究院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战斗力的需要,符合稳中求进管理工作的总主题,旨在建立完整、科学、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郑州公司向大国转移知识产权的需要,也是倡导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需要,比1+1少了2个。”

从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天津潘阳辩护律师经纪公司高层合伙人刘春泉也对著名记者表示,“专利商标局的合并对郑州公司的干部调动非常有利,因为干部专利案件少,专利案件的学术性极强。在一些发达的县级市,专利案办是不会继续的。合并后,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干部执法的学术性。"

在刘春泉看来,著作权法的修改已经纳入2018年的法律议案。随着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著作权法修改中侵权处罚的增加,我国中小企业将迎来一个非常好的创新自然环境。

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综合管理

根据重组方案,在职能方面,新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注册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裁决行政事务,监督商标和专利的执法和管理。商标和专利执法职能移交给郑州公司综合执法小组成员进行市场监管。

这意味着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将在未来一起管理。黄先涛认为,促进专利和商标的一体化管理也符合国际趋势。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便利性,因为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或者法律部门也是一起管理专利和商标的。从郑州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转让来看,在迄今为止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或周边地区中,有74个实施了专利、商标、版权集中统一的“三位一体”模式(如美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前苏联等)。),113家实行了专利和商标集中“二合一”模式(如加拿大、比利时、韩国等)。);但只有9个国家(中国、卡塔尔、卡塔尔、阿富汗、叙利亚、雅典、厄立特里亚、叙利亚、文莱)实施了“分业经营”模式,很多国家或其周边地区正在向“三合一”或“二合一”模式转型。”黄先涛告诉记者。

例外的是,在这次政府机构重组中,对版权的监督管理并不具体。研究者认为,“如何处理版权问题,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机构的最终改革。在中华民族,根据《著作权》的相关明确规定,小说完成时系统会有著作权,无需申请或登记,也无需部门审查即可授权。无论版权是否注册,非法获得的版权都不会受到负面影响,这比专利和商标的授权简单得多。从这个角度来看,版权属于哪个机构,应该结合中华民族的国情,看看如何更有利于促进版权制造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对于国家信息局的重组,一个很大的角度在于地理标志的综合管理。

黄先涛对一位著名记者说:“中华民族原有的地理标志保护并行三大体系,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发商标/认证商标和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充分发挥了产品质量、工商部门职责的专业化和绝对优势,推进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程序。但整个平台的设计和整体协调不足以让郑州公司转型,难以有效整合三大保护体系,发挥其综合绝对优势。最突出的是重复保护带来的基本权利的武装冲突。一些地理标志在不同的制度下反复注册,导致双重甚至多重保护。三大体系的并行性也导致了消费市场的低知名度,直接影响了制造地理标志的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对地理标志制造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地理标志管理职能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改革,是地理标志表演艺术可持续发展的开端,是建立地理标志综合保护体系和完善地理标志平台设计的明显保证,有利于解决我国保留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的缺陷, 避免制度武装冲突引发的意见分歧,使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走向法治化,将促进地理标志制造业的大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地理标志之所以一炮而红,是因为它与现在的大米电商息息相关,可以在相当高的高度上保证产品的产地和整体质量,对精准扶贫和服装品牌农民也有很好的视觉效果。”

黄先涛说:“现阶段,地理标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认可,大部分经济发展通过增收和经商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对于推动“中国品牌”建设、弘扬最珍贵的财富、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最为重要的意义。”

当然,一体化管理也带来了相应的担忧。例如,“商标和专利执法职能委托给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小组成员”,第一个海外高等教育平台“知识产权讲座”创始人、原国家知识产权局星级审查员、现培训公司总经理杨表示,“这一措施大大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也可以减少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现象。但是,市监察局有没有既懂专利又懂立法的人,国家知识局是怎么执法的,就是调人?还是单独成立执法机构?”

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姚也表示:“根据拟议中的重组计划,商标和专利的注册以及行政事务的裁决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执法的各个方面将由消费者市场监督管理,这涉及到两者协调和整合的难题。”因为知识产权是一项非常学术性的基本权利,需要有相对较高的知识产权水平。在开展这项管理工作时,执法监督是否能很好地协调和整合,将是未来的一个考验。"

还是要全面推进“深圳方式”

很多行业都很熟悉国家信息化总局的重组方案,因为这个重组方案和深圳打算实施的私有知识产权制度类似。所以有人把这次改革理解为深圳模式的全面推广。

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深圳道:

2004年,广州市政府首次尝试在全国大多数知识产权政府机构设立的各个方面改革郑州公司的转让,并成立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将专利和版权的行政事务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纳入其广泛的职责范围。

同时,广州市政府撤销了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属广州市版权局的一个机构和原广州市科技进步局所属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一个机构。

2009年,广州实施大部门体制改革,新成立消费市场监管总局。原独立知识产权局并入消费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版权和商标管理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整合,但知识产权局实际上被取消了。

2012年2月8日,广州市消费市场监管总局增设了市知识产权局机构,突出了广州市监管总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也标志着深圳市私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

杨对著名记者说:“总体而言,‘深圳之路’加强了工商行政管理在知识产权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的细节,加强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市场监管,并与工商行政管理的全面质量控制和消费者市场检查等细节进行了横向整合,实现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集中管理体系。”

而私有制的一大好处就是在消费市场上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效对接。从文体上讲,专利、商标、版权、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从不同角度为创新理念提供新的媒体保护,是分散管理的有机整体,不利于统筹规划,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产生负面影响。

问题肯定存在,但定位一定要准。

“对于中小企业的创新自然环境,他们还是走学习的路线,知识产权的管理还是属于国家公安部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总有一天会属于高科技港口或立法港口,这并不反映消费市场的任何东西。大系统改革后,由全国消费市场归口局管理知识产权会更有底气,可以结合中小企业的商业价值和消费市场的东西。未来,侵权处罚的范围和创新研究成果的保护范围也将进入实质。从理论到实践,保护创新肯定更好。”杨对说道。

扩大中小企业的创新保护范围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组的同时,2018年著作权法修正案被纳入法律规划,也意味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年起草的著作权法第四次修正案草案有望获得通过。

根据该法案,专利保护的周和时限有望扩大,专利保护的范围有望加强,专利的实施和应用将有许多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同时,专利程序将得到便利,专利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责将得到具体和加强。放在消费市场中央集权机构之上的国家知识局的重组,可以看作是公共服务职责的重新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沈长宇在“副部长频道”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说:“去年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实施。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著作权法的修订,引入强制赔偿政策,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大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布局,全面运用到审批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审判调解等多种渠道。,与有关机构一起,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

“三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快速保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实现慢审查、慢确认、慢胡佳的协调联动,提高保护的视觉效果,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廉价的胡佳管道。

“第四,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平等对待外国中小企业和外国中小企业,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知识产权,以更好的创新自然环境和金融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看来中国的知识产权早就做好了估值的准备空。在去年的《两高调查报告》中,为了去掉字数,也介绍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细节。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1届常委、局长何志民也透露“今后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力度。准备修改著作权法,还提出增加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

刘春泉的辩护律师也告诉记者,“中国已经到了用制度建设项目引导消费市场博弈的下一个阶段,而不是行政事务的领导者。到目前为止,行政事务支出专利还没有花在中国的创造上。毕竟有很多废专利。因此,政府机构的改革和版权法的修订是为了增加强制赔偿的范围,以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真正的创新。”

之前例外,王伟讲师和李明德讲师都强调,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要与本国经济发展的自然环境和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因此,增加强制执行赔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刘春泉的辩护律师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始终走向创新,不能在村里继续下去。所以,从本周来看,这种渴望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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