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中小企业注册资本认购制度
1.允许对注册资本总额进行独立约定和撤销
信贷公司
注册资本不足3万元的,
一人信贷公司
注册资本不足10万元的,
股权有限公司
低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额,意味着公司所有股东(发起人)都可以竞购一个“一元公司”。
2.允许独立约定初始出资比例,取消二期项目出资必须达到注册资本总额20%以上的明确规定,即
公司设立
到时候所有股东(发起人)都可以“零首付”。
3.允许独立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但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独立约定出资期限,对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仍有明确规定。
5.注册资本认购登记机构实行北京公司转让制度。公司实收资产仍属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调查报告。
6.实行报告制度。我们仍将实施今年的中小企业检查制度,实施中小企业报告公示制度。
第二,订阅系统可以随便填写
注册资本
是吗?
虚假高注册资本带来的立法可能性。权利的必要性是自主性,强制控制的放松意味着中小企业和投资者应该承担更好的照顾责任。因为对这种可能性了解不够,所以要自己承担。
认缴制度没有改变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承担责任的明确规定
订阅不代表不付费,但平日还是要付费的。注册资本在立法上不是一个扭曲的数字。
《
劳动法
第三条规定,信贷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负责将北京公司转让给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疑难问题的明确规定(三)》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公司不能偿还,
负债
,
债务人
股东和所有未缴足出资的发起人可能被要求
承担连带责任
。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偿付能力因为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而受到影响,股东需要在承诺的金额内支付
公司的负债/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认购金额越大,法律责任越高。比如,
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甲、乙股东各认缴500万元。之后公司欠款800万元,但公司经营管理积累的自有个人财产只有300万元无法偿还。如公司不能偿还500万元,甲、乙股东应在各自认缴的500万元内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原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则甲、乙双方在各自认缴的50万元内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需要根据北京公司的转让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发展法律责任,认缴制度不能随便填报注册资本,而是需要每天缴纳注册资本,因此股东应对所认缴的出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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