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同时办理续展手续;之后如果不能兼营,可以给半年宽的展商。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期有效期满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企业法人变更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续展的,商标局在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后一年内,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1.商标续展和注册申请;
2.经回执或签名确认的申请人资格证书的信函;
3.申请文件为中文的,还应附英文译本;
4.一封完全承诺的信;
1.准备转移材料(2-5天假期);
2.提交移交材料(2-5天假期);
3.收到受理申请表(3个月后);
4.领取续证(6个月后);
1.续展申请获得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企业法人变更手续填写的地址,邮寄领取申请人的续展证明。
2.续展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填写的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
3.如因其他因素不能批准续展申请,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申请人向商标代理政府机构提交续展申请,商标局将不会与申请人有任何通信,所有通信都将发送给商标代理政府机构。
5.申请类型按照《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国际分类类型填写。
与新注册商标获得新商标自然资源相比,
用不了几个星期,新注册的商标更容易因为雷同而被驳回,从而失去专利权,甚至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边肖反感提醒,如果商标到期,选择商标续展将有利于新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