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往往是由于公司总部的变更,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已经开设分公司的公司,公司名称变更、
经营范围
以及其他事项等。,需要相应地更改分支。因此,分行的变更材料往往需要下属单位的一些证明,或者签署的决策/决策者等。分行名称及主管变更需提交的材料如下,供您参考。
一、分行更名需准备的材料
1.下属单位法人(或外事合伙人或投资人)专门签署的《中小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经办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所属单位名称变更导致分公司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所属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所属计量变更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4.下属单位
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的单位为广州有限公司的,可免于提交
营业执照
);
5.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全部备案(原件)。
第二,分行行长变更准备材料
1.下属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外商投资者)专门签署的《中小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代理人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下属单位出具的分公司主管任免文件(原件1份);
4.分公司新主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5.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全部备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