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最近三年未被使用而未被强制执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1.准备最近三年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申请表,并说明撤销原因;
2.需要同时到商标局的,应当准备申请人的许可档案和经回执或者签名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移交给商标代理机构或政府机构的,需准备申请人的许可档案和身份证复印件;
3.如需去商标局兼办,需准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移交给商标代理政府机构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承诺书。
(1)申请人提交撤回三证申请。
(2)申请人举证。根据谁申请证明的标准,”
最近三年未中止的法律责任由商标所有人承担。".
(3)商标局通知注册人回复并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确认的通知》。此时,注册人需要在2个月内提交商标具体用途的确认。
(4)商标局进行验证确认。商标局收到确认的材料后,对两国的材料进行认证。如果撤销成功,注册人和申请人将收到广州公司转让的《商标撤销决定书》的副本,否则,他们将收到《商标继续有效决定书》。
商标撤销申请是通过转让广州公司的自然资源来降低消费者市场商标酸性的一种方式。所以,如果中小企业很难注册自己的商标,那只能是你通过申请商标撤销获得商标所有权。每一次成功的商标撤销都会为全世界节约一笔商标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