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行许可证存档复印件加盖公章;
2.总行转移文件的规章制度(需加盖总行公章);
3.总行合法身份证复印件;
4.分行监事任命书;
5.分行监事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
6.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证明(加盖总行公章)。
公司核名→身份认证→网上注册→预约文件→现场送达文件→领证→刻制立案
(1)名称应符合主管部门的明确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简称为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明确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变更地点相同,生产经营管理前提适当: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地点经营管理。
1.关联公司非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不拥有自己独立的个人财产,在经济发展上与关联公司进行综合审计,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中的债务由关联公司偿还。其占有和使用的个人财产是总行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行资产负债表。
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设立不需要按照公司设立程序,只需要履行非常简单的登记注册和开业手续就可以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不具备监事会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执行行政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只要分公司的名称印在总公司的名称后面即可。
1、在经营管理的后期,如果出现亏损,可以冲减总公司的收入,可以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一般来说,分行交付总行的收入不需要提前缴税。
3.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转让不改变产权,不用担心引起税费。因为分公司本来是总公司的。
虽然分公司不是公司,但它在总公司中的作用毕竟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想扩大业务的中小企业
可能性低,易于管理,也能在税收制度上为中小企业提供绝对优势。因此,中小企业在选择扩大数量的方法时,可以结合自己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