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成立的公司是本公司的新成员时,完成相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相应的业务。但是各种手续的并发办理非常复杂,需要专业知识代表公司帮助完成各种手续的并发办理,这就涉及到代理记账控股公司。代理记账控股公司有哪些相关明确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细节。
第一,明确规定
联合体法人必须是中级律师。但记账业务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律师。
二.解释。《代理记账管理的必要性》第五条规定,公司登记变更的确规定,符合下列前提条件的政府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额度:
1、针对非法设立的中小企业;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3.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律师以上专业知识和新技术职务,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完善的代理记账外部规定。
1.根据原始凭证和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的明确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调查报告等。
2.提供内部财务会计调查报告。代理记账政府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调查报告,应当由代理记账政府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字并接收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综合的明确规定在内部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4.协助客户建立和完善外部财务控制系统
5.客户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6.代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代理一般税务认证;
7.代理纳税申报事宜;
8.担任税务会计高级顾问多年,提供会计、税务服务中心;
9.设计中小企业财务系统代理建帐、买卖,为中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研究;
10、减税、退税、免税事项;
11、机构人员伤亡、投资损失鉴定、机构审批程序;
12.进行税务准备管理;
13.协助中小企业重组改造,设计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14、开展网站税收、财务咨询等公共服务。
百分之九十八的代理记账政府机构只提供五项基本公共服务:收集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