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变更的成本是多少?
注册需要经过三个基本程序:审核→受理→决定。上面的章鱼
详细向你介绍相关细节:
1.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厦门市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方式;
2.完整申请材料是指申请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中小企业登记立法、行政事务规章制度提交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备案事项符合法定要求,公文格式符合规范。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和材料,决定受理;
2.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申请文件和材料需要核实的,将决定受理,并将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周数书面告知申请人;
3.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文件、资料正确,事后可以补正的,经人事后允许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应当在补正处签名或者领取,注明补正年度;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决定受理;
4.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在事后一次性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事后通知时,将申请文件和材料退回申请人;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集申请文件和资料,并出具接收申请文件和资料的凭据。对文件不告知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后的个月内予以受理;
5.不属于广义的中小企业登记或者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的,应当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事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后5日内,通过信函、电报、打字机、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厦门工商变更登记投资管理公司的转让申请,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
1.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申请被受理的,应当事后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 投资管理公司转让p>2.厦门市工商变更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被受理的,应当在受理月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以电报、打字机、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申请表》后15日内,提交与电报、打字机、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内容完全一致、符合法定方式的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复印件;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副本的,事后应当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副本的,申请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出具《受理申请表》后60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投资管理公司不得转让和接收申请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或者申请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不完全一致的;
5.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对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厦门市工商变更登记的决定;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申请表》,但事后决定核准登记的除外;决定不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申请表》,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7.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在厦门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变更登记批准申请表》,通知申请人在决定后10日内领取许可证;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出具《不予登记申请表》,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权利。